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> 执行 > 妨害执行行为 > > 新闻详情

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?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吗?

时间:2023-06-06 13:17:24 来源:法律网

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?

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债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,也就是原债权债务关系外的的三人。

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吗?

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,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。在债权让与情况下,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。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,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,如果引起诉讼,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。

标签: 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 债权转让后
15037178970

公司法

更多>>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法律问答网版权所有   京ICP备2023000331号-17联系邮箱:434 922 62@qq.com